江门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/补贴标准及期限
【江门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/补贴标准及期限】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
一、申请材料:
(1)身份证;
(2)劳动合同;
(3)单位银行账户;
二、补贴标准及期限:
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;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,下同)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。
三、申请说明:
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(或半年)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(或半年)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。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(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受此限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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