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毕业生补贴 江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
就业见习补贴
申请条件:
(1)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;
(2)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%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。
补贴对象: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除外) 。
申请说明:
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(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)起1年内,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。
【江门毕业生补贴 江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】2021年12月31日前,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,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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