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江门落户政策 定居江门落户如何办理?
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籍华人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
流程说明
1、申请 。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 。
2、受理 。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且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的 , 予以受理 , 出具《受理户政业务回执》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, 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,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 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 , 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,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,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。【广东江门落户政策 定居江门落户如何办理?】
3、审查 。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,予以通过的,签发通过决定;
4、领取结果 。窗口办结,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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